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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云南成考网> 成考试题题库列表页> 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、可撤销行为的区别。

    2025年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五

    卷面总分:150分     试卷年份:2025    是否有答案:    作答时间: 150分钟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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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、可撤销行为的区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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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,债权人以自己名义向次债务人行使的请求其履行债务的权利是()

    • A、代理权
    • B、撤销权
    • C、代位继承权
    • D、代位权

   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哪个部门办理登记()

    • A、公安部门
    • B、民政部门
    • C、财政部门
    • D、专门的收养登记部门

    根据《物权法)的规定,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()

    • A、专利权
    • B、应收账款债权
    • C、可以转让的股权
    • D、房屋所有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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